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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马来西亚登革热传入我国的警示通报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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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据报道,马来西亚暴发登革热疫情。今年截至918日,马来西亚共发现登革热患者35,533人,比去年同期上升14%;死亡107人,比去年同期上升53%。为进一步加强出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工作,防止登革热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各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该国人员要加强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检疫查验工作,对现场发现有发热、头痛以及面、颈、胸部潮红(“三红征”)等症状的人员,及时移交当地医疗机构实施进一步诊疗,同时做好后续追踪管理,一旦发现确诊为输入性登革热病例的,要按照《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

二、要加强口岸卫生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灭蚊,清除蚊媒孳生场所,防止蚊媒在口岸生存和传播疾病。对直接来自该国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要严格进行卫生检疫查验,发现有蚊虫的,要立即进行灭蚊处理。

三、对前往该国的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应向其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提高出国人员的防病意识,防止感染登革热等传染病。

本警示通报自下发之日起三个月有效

 

 

 

 

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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